临沂新增3例一例为6岁男孩共38例,
2022/10/7 来源:不详年2月7日12—24时,我市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3例,累计确诊病例38例,疑似病例7例。各县区累计确诊病例为兰山区14例、郯城县4例、沂水县3例、费县3例、河东区2例、莒南县3例、临沭县2例、沂南县4例、兰陵县1例、平邑县2例。疑似病例兰山区4例、莒南县2例、郯城县1例。(省卫生健医院所在县区公布的河东区9例确诊病例,为兰山区5例、河东区2例、郯城县2例)。
新增3例确诊病例为:
患者李某某,男,6岁,居住于沂南县铜井镇。与父母从武汉返回沂南,在隔离观察期间出现发热、咽痛等症状,随即被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经实验室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为阳性,目前病情稳定。
患者胡某某,男,40岁,居住于兰山区金雀山街道。为密切接触者发病。在隔离观察期间出现发热、咽痛等症状,随即被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经实验室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为阳性,目前病情稳定。
患者王某某,男,32岁,籍贯莒南县板泉镇,有武汉居住史。自武汉返回莒南,在隔离观察期间出现发热等症状,随即被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经实验室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为阳性,目前病情稳定。
目前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人,共解除医学观察人,治愈出院3例。
其余确诊病例详情
第1、2例患者,两位患者为夫妻关系,女性62岁,男性65岁,均为湖北省孝感市人,退休后到临沂市兰山区柳青街道其儿子家中居住,年12月29日,夫妻二人返回湖北老家探亲,年1月15日返回临沂。年1月21日,夫妻二人因医院就诊,妻子于2月6日已治愈出院。
第3例患者,37岁男性患者,湖北省孝感人,与年1月23日我市首次报告的两例患者为亲子关系,经过流行病学调查,患者被判定为病例密切接触者,在隔离观察期间,对其采样筛查,经过实验室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为阳性,2月6日已治愈出院。
第4例患者王某某,女,53岁,籍贯湖北省襄樊市,居住于兰山区柳青街道,经过流行病学调查,患者被判定与24日确诊的第3例患者为病例密切接触者,在隔离观察期间,对其采样筛查,经过实验室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为阳性,目前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第5例患者孙某,男,28岁,籍贯湖北省襄樊市,居住于兰山区柳青街道,经过流行病学调查,患者被判定为第4例患者的病例密切接触者,在隔离观察期间,对其采样筛查,经过实验室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为阳性,目前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第6例患者刘某某,女,67岁,居住于莒南县,1月14日从湖北省武汉市返回莒南县,出现发烧、嗓子嘶哑等症状,23日到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经实验室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为阳性,目前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第7例患者杜某某,男,34岁,居住于郯城县,有武汉出差史,1月20日出现发热、干咳症状,23日到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经实验室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为阳性,目前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第8例患者柴某某,男,48岁,现居住于郯城县郯城街道,在武汉经商,1月22日自驾回郯城县家中,1月25日出现发热、干咳、胸闷等症状,医院东医疗区(河东)发热门诊就诊,经实验室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为阳性,目前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第9例患者孙某某,男,41岁,现居住于兰山区银雀山街道,1月19日自驾从武汉回临沂途中出现干咳、发烧症状,1月23日医院东医疗区(河东)发热门诊就诊。经实验室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为阳性,目前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病情稳定。
第10例患者徐某,女,38岁,现居住于兰山区银雀山街道,为患者孙某某的密切接触者,隔离期间1月25日出现咽部不适症状,1月26日出现发烧症状。经实验室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为阳性,目前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病情稳定。
第11例患者王某某,男,34岁,现居住于郯城县马头镇,在武汉市打工,1月20日出现干咳症状,1月22日从武汉返乡,1月26日村委会通知其到定点医疗机构查体随即被隔离。经实验室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为阳性,目前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病情稳定。
第12例患者武某某,女,47岁,现居住于武汉市武昌区,1月23日自驾到沂水探亲,1月26日出现发热、乏力等症状,1月27日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随即被隔离。经实验室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为阳性,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2月3日已治愈出院。
第13例患者王某某,男,33岁,籍贯费县探沂镇,在武汉工作,1月21日从武汉返乡,1月27日出现发烧症状,由定点医疗机构救护车转运收治隔离治疗。经实验室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为阳性,目前病情稳定。
第14例患者邵某,女,32岁,籍贯费县探沂镇,在武汉工作,1月21日从武汉返乡,1月27日出现发烧症状,由定点医疗机构救护车转运收治隔离治疗。经实验室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为阳性,目前病情稳定。
第15例患者顾某,男,56岁,籍贯沂南县,在武汉工作,1月18日从武汉返乡,24日出现发烧症状,26日出现咳嗽症状,由定点医疗机构救护车转运收治隔离治疗。经实验室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为阳性,目前病情稳定。
第16例患者傅某某,男,51岁,1月21日出现干咳、发烧症状,1月28日医院东医疗区(河东)发热门诊就诊。经实验室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为阳性,目前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病情稳定。
第17例患者沈某某,男,39岁,籍贯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在武汉工作。1月20日由武汉自驾到临沭探亲,1月28日出现呕吐、发烧等症状,到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随即被隔离。经实验室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为阳性,目前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病情稳定。
第18例患者徐某,男,33岁,现居住于沂水县许家湖镇,1月16-19日在北京、泰安等地参加公司年会,1月20日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自行到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经实验室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为阳性,目前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病情稳定。
第19例患者王某某,男,34岁,现居住于兰山区兰山街道,有武汉居住史,1月22日由湖北宜昌返回临沂,1月26日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经实验室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为阳性,目前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病情稳定。
第20例患者傅某某,为1月29日确诊的傅某某之子,1月29日,疾控机构到其家开展流调、采样事宜时,发现其有发烧等症状,随即联系定点医疗机构接走隔离。经实验室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为阳性,目前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病情稳定。
第21例患者刘某某,男,57岁,籍贯莒南县板泉镇,在武汉工作。1月21日自武汉自驾返回莒南,1月29日出现腹泻等症状,由定点医疗机构救护车转运收治隔离治疗。经实验室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为阳性,目前病情稳定。
第22例患者林某某,男,51岁,居住于河东区九曲街道,为1月29日确诊的傅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经实验室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为阳性,目前病情稳定。
第23例患者郑某某,女,49岁,居住于河东区九曲街道,与患者林某某为夫妻关系,为1月29日确诊的傅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经实验室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为阳性,目前病情稳定。
第24例患者林某某,女,47岁,居住于兰山区柳青街道,为1月31日确诊的林某某、郑某某的密切接触者。1月24日出现干咳等症状,2月1日经实验室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为阳性,目前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病情稳定。
第25例患者王某某,男,2岁9个月,居住于费县探沂镇,1月21日随父母从武汉返回费县。在隔离观察期间出现发热症状,经实验室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为阳性,目前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病情稳定。
第26例患者李某某,男,40岁,居住于临沭县临沭街道,有武汉工作史。1月21日从武汉返回临沭,在隔离观察期间出现发热、头痛等症状,随即被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经实验室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为阳性,目前病情稳定。
第27例患者朱某某,男,50岁,居住于兰陵县卞庄街道,有武汉出差史。1月23日从武汉返回兰陵,在隔离观察期间出现发热等症状,随即被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经实验室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为阳性,目前病情稳定。
第28例患者管某某,男,79岁,居住于平邑县柏林镇,有与武汉返乡人员密切接触史。2月2日出现发热症状,到医疗机构就诊后随即被隔离治疗。经实验室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为阳性,目前病情稳定。
第29例患者王某,女,23岁,为傅某某的密切接触者。在隔离观察期间出现发热等症状,随即被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经实验室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为阳性,目前病情稳定。
第30例患者武某某,男,24岁,居住于沂水县道托镇。1月20日从武汉返回沂水,在隔离观察期间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随即被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经实验室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为阳性,目前病情稳定。
第31例患者王某某,男,63岁,居住于兰山区兰山街道,为傅某某的密切接触者。在隔离观察期间出现发热等症状,随即被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经实验室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为阳性,目前病情稳定。
第32例患者李某,男,32岁,居住于沂南县铜井镇。1月21日从武汉返回沂南,在隔离观察期间出现干咳等症状,随即被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经实验室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为阳性,目前病情稳定。
第33例患者庞某,男,33岁,居住于郯城县泉源乡。1月19日从武汉返回郯城,在隔离观察期间出现发烧等症状,随即被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经实验室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为阳性,目前病情稳定。
第34例患者周某某,女,33岁,居住于沂南县铜井镇,为确诊病例李某妻子。1月21日从武汉返回沂南,在隔离观察期间出现咳嗽等症状,随即被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经实验室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为阳性,目前病情稳定。
第35例患者陈某某,女,75岁,为确诊病例管某某妻子。居住于平邑县柏林镇。在隔离观察期间出现咳嗽等症状,随即被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经实验室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为阳性,目前状况稳定。
目前,疫情防控,
远未到可以掉以轻心的时候。
大家千万要忍住
尽量不出门,
一定不要聚会!
紧急寻找这些临沂人!
01
关于紧急寻找相关密切接触者的
公告
各位市民:
2月7日,莒南县新增1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患者。患者陈某,女,34岁,莒南县坪上镇坪上一村人,1月22日自武汉返乡。现紧急寻找相关密切接触者,其在莒南县活动轨迹如下:
1月23日下午3:00-3:32,在坪上镇百姓鞋城购鞋。
1月23日下午3:33-3:48,在坪上镇开元超市购物。
1月23日下午4:00-4:14,在临港经济开发区淘宝优品日用百货购物。
1月24日上午9:30-10:10,在坪上镇百姓鞋城换鞋。
1月24日上午10:15-10:46,在坪上镇亿尚超市购物。
请以上时段可能与该患者接触的市民,紧急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1.相关人员看到通知后暂不要外出,居家隔离观察14天,坚持每日2次(上、下午各1次)测量体温。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就近联系医疗卫生机构,或直医院左山院区(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前往就诊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口罩,尽量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相关人员要立即电话联系所在镇街、村(社区)或者电话直接报告莒南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领导小组(指挥部)(-),工作人员将会对您进行跟踪随访。
莒南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02
年2月5日12—24时,沂南新增1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患者李某,男,32岁,居住于沂南县铜井镇。1月21日从武汉返回沂南,在隔离观察期间出现干咳等症状,随即被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经实验室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为阳性,目前病情稳定。
活动轨迹如下:
1月21日:患者李某一家及李某大姐夫一行5人,驾车自武汉回老家过年,当晚6:30到达铜井镇桃峪村,在父亲家用晚餐。
1月22日:患者李某在父亲家用午餐、晚餐。
1月23日:上午和父亲从家里出发,先到鲁庄农家大院送还餐具,患者李某未下车,父亲下车把餐具放到饭店门口,未与人接触;随后到鲁庄河东岸路北油坊去拿油,父亲进油坊拿油,又去了鲁庄桥头路东卖肉的后面小卖部买面条,患者李某未下车,随后父子2人一起回家。
1月24日:上午10:00左右,患者李某驾车去铜井镇信用社附近加油站加油,患者李某未下车,期间工作人员戴口罩,加油后李某扫码付款离开。
1月24日:下午5:00左右,患者李某和妻子从家里出发经县城北外环、沂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医院东院区就诊,查血和CT未见明显异常,晚8:00医院对过网吧购买方便面,后返回家中。
1月25日:患者李某居家未外出。
1月26日:患者李某去父亲家用餐后一直居家。
1月27日至2月1日:患者李某居家未外出。
2月2日早:患者李某给铜井卫生院随访人员打电话称自己喉咙不舒服,铜井卫医院救护车将其接走。
请以上时段可能与该患者接触的群众,紧急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相关人员看到公告后不要外出、不要会客,立即居家隔离观察16天,坚持每天2次(上、下午各1次)测量体温。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立即打电话通知所在乡镇、村居、社区干部和医疗服务人员,医院派救护车接诊,接诊-3234,医院就诊。或直接电话报告沂南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值班-。
03
各位市民:
浙江省义乌市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李某(女),曾于1月24日至1月27日在临沂市郯城县活动,经调查,该患者在郯城县期间活动轨迹如下:
活动轨迹
1月24日,李某乘坐火车到达江苏省新沂市,其丈夫17:30左右开私家车将其接回红花镇问庄村家中。
1月25日,李某与其丈夫开私家车到江苏省新沂市老庙黄金店、一品香蛋糕房购物,然后回家。
1月26日9:00左右,开私家车到郯城家和超市二楼购物,10:00左右离开;随后到红花镇大中华购物中心购物,约10分钟。
1月27日6:00,其丈夫开私家车送李某到江苏省新沂市乘坐火车,返回浙江省义乌市苏西镇扎林一村。
请曾在以上时段活动的市民(密切接触者),看到公告后,不要外出,不要会客,个人及与自己密切接触的人员应立即居家隔离观察。同时立即拨打郯城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电话(,),报告所在社区和个人情况,工作人员将第一时间指导您如何应对并跟踪随访。
郯城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04
兰山区关于查找
胡某某密切接触者的公告
市民朋友们: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确诊病例胡某某,曾于年1月15日至1月23日在兰田步行街末末童装店上班,营业时间每天10点至19点;1月17日中午、1月18日中午、1月21日中午在兰田步行街一煎饼摊买菜煎饼;1月19日13点30分、1月22日中午12点左右在兰田步行街磊磊牛肉板面购买板面;1月20日14点在解放路与八腊庙街往北约米的甏肉米饭买盒饭;1月21日19点30分左右、1月23日12点左右在西关农贸温州八珍风干鸡购物;1月24日22点至次日0点30分(除夕夜)在义堂镇甘露寺祈福;1月29日10点至12点、1月30日9点至9点30分左右到金雀山小区卫生所就诊治疗。现紧急寻找该患者的密切接触者。
请曾在该时段在该地点的市民(密切接触者)看到公告后不要外出,不要会客,个人及自己密切接触的人员也应立即居家隔离观察14天,每天坚持2次(上、下午各一次)测量体温。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立即联系医疗卫生机构,或直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前往过程中要全程戴口罩,尽量自己开车或拨打。同时自发现时起,请即拨打兰山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电话报告所在社区和个人情况,工作人员将第一时间指导您如何应对并跟踪随访。
兰山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兰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兰山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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