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戈县立案庭诉前成功调解三起民事纠纷
2022/5/9 来源:不详为切实做好人民法院诉前调解工作,班戈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干警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立足本职,将矛盾解决在萌芽,在本周内诉前调解三起民事案件。
1、原告班戈县某牧业专业合作社诉被告吉某、亚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告从原告处购买牦牛肉.4斤,共价值为元,双方约定被告于年1月19日前支付全部牦牛肉款,但被告至今仍未履行给付义务,故原告诉至法院。在值庭法官就其纠纷进行调解过后,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场支付部分肉款。
2、原告陈某诉被告王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陈某通过被告所发布的网上招工信息同被告王某取得联系,并原被告双方达成口头劳务协议,原告按照约定携带5位工人到达施工现场,发现被告发布的招工信息与实际条件不符,致使原告及施工人员都出现严重的身体不适,无法劳务,起诉至我院后,我院值庭法官在详细了解案情以及原告的诉求后,做了耐心细致的劝解工作,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协议,被告当即向原告支付务工费元,此案在诉前得以圆满解决。
3、原告扎某诉被告边某离婚纠纷一案,原告扎某以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为由向本院提起离婚诉讼。值庭法官接手该案后,在详细了解双方的诉求和矛盾,得知双方已分居生活满一年,且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并由于被告存在酗酒、家暴等恶习,在值庭法官给双方当事人及近亲属进行多次的思想工作,最终原被告矛盾得以缓和,达成协议离婚。
我院立案庭干警本着公平、高效、便民的原则,诉前调解三起案件,既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又提高了化解纠纷的效率,也确保了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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